农村无证楼房离婚时的分割问题
慈溪律师
2025-05-13
农村地区的无证楼房在离婚时的分割问题主要涉及婚姻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39条,房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应均分。即使房屋未取得合法证书,如能证明该房为婚内投资或建设,则可视为夫妻共有。在离婚时,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评估房屋价值,并考虑双方贡献,做出公平分割。若一方主张无证房属于自己财产,需举证证明其为个人独资建造,否则法院可能依法判给夫妻共同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39条:夫妻共同的财产由夫妻共同管理和使用,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婚姻关系成立之日起,夫妻各自的个人所有财产和共同财产,一律归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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